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勃利县隶属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,建置县治时,依兰道尹以“勃发、顺利”之意而命名。地处黑龙江省东部,与宝清、鸡东、林口、依兰、桦南县接壤,地理坐标为东经130°6′-131°44′,北纬45°16′-46°37′,全县总面积近3000平方公里。截至2013年,勃利县共辖5个镇、5个乡,总人口31.6万人,境内除汉族外,还有回族、朝鲜族、满族等14个少数民族。2013年,勃利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.8亿元,较2012年下降19.6%,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、人工林重点县、果树生产基地县、一百个产煤大县之一。勃利县以境内勃利河得名。勃利,满语,“幸福、吉祥”之意。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。唐代曾在黑水府下设置勃利州,辽代属生女真五国部,据考证唐代的勃利州是辽代五国部之一的剖阿里部,应在今苏联伯力一带。截至2013年,勃利县共辖5个镇(勃利镇、大四站镇、双河镇、倭肯镇、小五站镇),5个乡(永恒乡、吉兴朝鲜族满族乡、杏树朝鲜族乡、青山乡、抢垦乡)。